我第一次看這部電影,是在飛往雪梨的飛機上,狹小的螢幕加上令人昏頭脹腦的大量對白,讓我在影片開始30分鐘後就決定放棄,還是等臺灣院線上映再好好欣賞。當時覺得導演史蒂芬史匹柏仍舊維持一貫中規中矩四平八穩的敘事手法,對美國內戰歷史不熟的觀眾恐怕在觀賞這部片的過程中會感到很吃力也很無趣。
不過真正到院線戲院觀賞過後,覺得我對這部影片的第一印象實在是錯誤的。事實上,這部電影相當好看,甚至可以說有趣,對美國南北戰爭史以及林肯生平不熟悉的觀眾,完全不需要擔心影片會讓人覺得無聊或無趣。
為什麼呢?一個以林肯為片名的影片能有趣到哪裡去?相信這是很多人的疑問。
影片之所以好看,一來是因為導演在這部片中展現了他難得的幽默感,塑造了個性鮮明台詞犀利的政界角色(尤其是湯米李瓊斯主演的激進廢奴代表),許多對白讓人看了捧腹連連,哈哈大笑。
再來這部片的故事簡單而精彩,編劇尤其令人佩服。故事背景設在南北戰爭結束前夕,林肯已經獲得連任,他急於在連任初期戰爭即將結束之前,以結束戰爭的理由讓國會通過廢奴的正式法案,目的是使這些不得不訴諸戰爭才能釐清的人道理念,能畢其功於一役地真正納入憲法保障,落實法治精神。全片就以這一場法案表決前的政黨運作、檯面上下的協商、林肯面對各種壓力的天人交戰、加上他必須兼顧照護家庭、安撫家人等等的身心煎熬,非常生動地塑造出林肯堅守法律核心,溫和堅毅,風趣幽默的形象,以及影片人道精神的主題。
故事主線脈絡鮮明,單純卻不單調,幾句精練的台詞及場景設計,就讓林肯的身影精神極為清晰地烙印在觀眾心中,而這些無私無我爭取黑人人權的廢奴主義者的胸懷,更是令觀眾感動不已,也會讓觀眾深思何謂人性的光明與偉大。
這部影片獲得多項奧斯卡獎項提名,最後卻只得到最佳男主角(這個獎再不頒給丹尼爾戴路易斯的話,奧斯卡獎公信力大概要蕩然無存了)及藝術指導獎,我是覺得有點為它叫屈,因為很少看到人物傳記電影可以這麼好看,焦點集中於主角卻又能以時代精神強化人格特質來令觀眾感動,史蒂芬史匹柏的"林肯"雖大並無不當,較他以往的作品內斂許多,的確是他近年來作品中最亮眼的一張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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