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黃昏帶著兩個女兒到交大校園散步,在湖邊優閒地看著肥大得驚人的錦鯉在水中游來游去,餵餵搖頭晃腦互相搶食的大白鴨和綠頭鴨,之後到校內餐廳吃了可怕的99元廉價牛排。
突然,眼睛一亮!看到一張海報,今晚就在交大大禮堂有一場交大外文系的畢業公演,演出劇名是”大審判”,難得如此湊巧,也好奇這個大審判是卡夫卡的大審判呢?還是俄國電影”十二怒漢大審判”的劇場版。
於是,我們這婦孺三人組就夾雜在一群青春洋溢的大學生當中,進到中正堂看演出了,幸好當天天氣寒冷,大家包得密不透風,我們這三個身分奇怪的觀眾比較不會引人側目。^_^
原來,這次公演的”大審判( The Trail)”是根據雷吉納德.羅斯(Reginald Rose)在1954年的電視劇”十二怒漢(Twelve Angry Men)”劇本,也就是薛尼.盧梅於1957年獲得奧斯卡獎提名的同名電影改編的來源。現代台灣觀眾會知道這個故事,應該大部份都是因為看了三年前俄國導演尼基塔米亥科夫(Nikita Mikhalkov)改編的電影”十二怒漢大審判”。我記得當時租DVD回來看,受到相當大的震撼,這部電影藉由一個十二位陪審團員對少年弒父案審理的辯論過程,讓觀眾對於什麼是公理正義,什麼是真相最佳的抉擇,有著極大的省思空間,而且只靠十二名演技優秀的演員在一個密閉的空間中的演出,就能將這個牽涉到種族紛爭、貧富差距、階級歧視、道德勇氣、人道關懷、人性脆弱等等複雜的議題詮釋得如此鏗鏘有力,真的不是普通的藝術成就,關於這部電影,這兩個部落格有詳細的介紹,請參考:http://blog.sina.com.tw/hero_movie/article.php?pbgid=2803&entryid=597931。http://annpo.pixnet.net/blog/post/20233462。
交大外文系同學敢選擇演出這個劇本,真的是勇氣可嘉,因為可想而知,這個劇的場景單調、對白複雜冗長,舞台劇又無法像電視電影一樣細膩地捕捉演員臉部的表情,來呈現他們內心的思路與情感掙扎,所以很難出現戲劇張力,也很難表現出這些陪審團員在審判過程中回憶或聯想到自己生活中的問題時的表現深度。
果然,演出的結果雖然相當好,同學們劇本幾乎背得滾瓜爛熟,演出也是可圈可點,劇中辯論過程的懸疑推理部分也表現得很傑出,除了中場休息前那一小段人物進場鋪陳劇情的部分比較令人感到索然無味之外,其它部分都能緊緊抓住觀眾的注意力,算是很成功的演出了。但是,……
與電影相比,這個演出真的就比較沒辦法凸顯除了”力排眾議需要道德勇氣”之外的其他具有思想深度的議題,也就是說,觀眾大概不能感覺到這些陪審團員每個人心中也有自己的問題、也有他們的人性掙扎,尤其是去掉了電影中擔任陪審團主席這個人物的關鍵戲份,使得電影中”最後真相正義的張顯反而可能是少年生命威脅的開始”,這個極為弔詭且複雜的情況所帶來的強烈觀影後作力,也就蕩然無存了。
所以,這次演出只能比較外在地顯示了劇情上戲劇感較強的部份,無法太照顧到更深刻的想法,這是比較可惜的。但是這應該也是沒辦法的事吧!能做到這樣已經非常非常厲害了。再說也許英文劇本就是這樣,是俄國電影版改編得特別成功,也說不定。
最後說個我小女兒觀賞時的趣事來做個結尾,她在演出已超過十五分鐘,演員們早在喋喋不休互相對話時,小小聲地問我:”什麼時候才要開始表演啊?”
對她來說,人都沒有動,只是一直在說話,就不算表演嘛! ^_^
不過,我家六年級的老大卻是看的津津有味,回家還猛找電影版的資料及影片來看,可見,交大同學們的演出真的算是成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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