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電影是2011坎城影展競賽片,女主角蒂妲絲雲頓也獲得金球獎提名。改編自女作家Lionel Shriver的同名小說” We need to talk about Kevin”。
這部片劇情的主軸是想藉由女主角Eva(凱文的母親,凱文是一個犯下校園屠殺案罪行的十六歲青年)對凱文成長教養過程的追溯與反省,來探討”當一個母親無法真正喜歡自己的孩子時,對孩子會有甚麼影響?”這個主題。同時也對現今社會上普遍認為”子不教、母之過”這種觀念作一番辯論,”一個犯下惡行的孩子,一定是某人(或社會)的失責所造成的嗎?”
這本書的原著放在我家書架上已經兩年,(當初因為看書評介紹中譯本似乎翻譯翻得不是很理想,所以自不量力買了原文本,結果就是到現在我還沒有看過原著^_^,只從維基百科上查閱了這本書的介紹及摘要)。基本上電影似乎是頗忠於原著,只是原著是以女主角Eva寫給丈夫的書信方式來慢慢揭露整個劇情,而電影則是採取以Eva的夢境、回憶、兒子犯案後在社會異樣眼光壓力下令她身心俱疲的遭遇等等、鏡頭幾乎完全跟著 Eva移動的方式來陳述故事。
看完電影後覺得影片的確將書中想探討的主題呈現得相當清晰。當Eva的先生對於Eva查覺到Kevin異於一般孩子的孤僻與暴力時,他並沒有付出真正的關心去了解Eva的恐懼與困境。這也正是同樣身為家庭主婦(劇中Eva照顧Kevin的時期應該是家庭主婦的身分)的我所感同身受的問題:似乎孩子的教養全部是媽媽的責任,而當孩子出事了,所有的矛頭都將指向這個失責的母親,沒有人會去反省這個社會其他角色是否曾經向這個母親伸出過援手。
劇中的Eva從自由自在的工作婦女因為意外懷孕而必須成為整天與小孩膩在家中的全職媽媽,心中的苦悶讓她無法真正喜愛這個孩子,而凱文也許就是在這樣的感受下,成長成一個充滿惡意的人。在一次Eva盛怒下不小心將Kevin的手骨摔斷後,聰明邪惡的Kevin懂得利用她的愧疚感開始對她予取予求,而Eva也的確從那時開始,讓自己從母子衝突的緊張關係中敗下陣來,失去了對 Kevin教養的主控權。Eva在Kevin犯下滔天罪行後默默承受所有的責難,似乎是在為自己贖罪。她失去了一切,包括丈夫與心愛的女兒,而這時支撐著她活下去的動力,卻是她對因未成年犯案而無需受死刑的Kevin的責任。這一切是多麼的諷刺、又多麼令人同情。
影片最後顯示出一向桀傲不遜、邪惡得令人毛骨悚然的Kevin在監獄生活中應該得到了教訓,也開始會質疑自己的惡行與對他人生命的輕忽究竟原因何在?Eva最終終於對孩子做了一個真正彼此體諒關懷的擁抱。也接受了一個為人母親的宿命:”你必須愛你的孩子、即使他是如此的無法令人喜愛。”
我個人覺得女性導演琳恩倫賽以現在與回憶交錯的方式呈現這部電影算是非常成功,攝影、剪接與音樂也相當傑出,配樂中還使用了國樂”十面埋伏”的樂曲來增加Eva與Kevin間衝突的張力,在東方觀眾的耳裡算是有趣的對比。蒂妲史雲頓的演出當然還是全片的重心,飾演凱文的伊薩米勒則是另一個成功的角色。
總之,這部電影讓人感受到一個母親的壓力與夢魘,並且會讓人想想社會是否真的必須為所有未成年孩子的過錯找出一個個理由?人的劣根性有沒有可能是與生俱來的?......這是一部讓人看完之後腦中會深思許多問題的好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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